延寿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第五标段监理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1.项目名称:延寿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第五标段监理;
2.项目编号:LTGC-2025-0033/NYJL0109G************
3.澄清内容:
(1)本招标公告原招标内容为“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现变更为“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同时须承诺具备电力监理业务),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本招标公告原招标内容为“3.3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监理员应提供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现变更为“3.3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工程和电力工程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监理员应提供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3)本招标公告“3.5信誉要求:”新增加如下内容:“(4)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请已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通知。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同等法律意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