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原招标公告内容:招标条件
张家口吉家房水厂还建项目工程
已由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行政审批局
以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行政审批局
关于张家口吉家房水厂还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
张经审字
【
2025
】
88
号
******银行贷款
,国有资金占比
100%
,
财政资金占比
/%
。
变更为:招标条件
张家口吉家房水厂还建项目工程
已由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行政审批局
以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
行政审批局
关于张家口吉家房水厂还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
张经审字
【
2025
】
124
******银行贷款
,国有资金占比
100%
,
财政资金占比
/%
。
2
、原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建设规模:本项目日处理能力
5.00
万
m3
(立方米),总占地面积
26.40
亩,总建筑面积
3972.6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088.59
㎡,包含送水泵房(含控制室)
338.98
㎡、变配电房
395.94
㎡、维修车间、仓库、加药间
409.84
㎡、门房
49.96
㎡、综合楼(含化验室、办公、厨房、食堂)
845.47
㎡、清水池出地面楼梯间
48.40
㎡;地下建筑面积
1884.01
平方米,包含地下室
206.55
㎡,地下构筑物
1677.46
㎡ (含有效容积
5000.00m3
(立方米)的清水池、吸水井);新建水厂输配水管道线
5564.00m
;厂外配套高低压输电线路及电缆沟 (井)
950.00m
;其他室外工程绿化
11054.00
㎡。
变更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建设规模:本项目日处理能力
5.00
万
m
3,总占地面积
26.40
亩,总建筑面积
3972.6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088.59
㎡,包含送水泵房(含控制室)
338.98
㎡、变配电房
395.94
㎡、维修车间、仓库、加药间
409.84
㎡、门房
49.96
******服务中心(含业务配套及其他设施)
845.47
㎡、清水池出地面楼梯间
48.40
㎡;地下建筑面积
1884.01
平方米,包含地下室
206.55
㎡,地下构筑物
1677.46
㎡ (含有效容积
5000.00m
3的清水池、吸水井);新建水厂输配水管道线
5564.00m
;厂外配套高低压输电线路及电缆沟 (井)
950.00m
;其他室外工程绿化
11054.00
㎡。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建设规模均按变更后建设规模为准。
3、
原招标公告建设地点为: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站南
200
米处。
变更为:
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站南。
4
、原开标时间
2025
年
5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变更为
:
2025
年
6
月
5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
、原投标解密截止时间:
2025
年
5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变更为:
投标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5
日
9
时
30
分。
6
、其他内容以更正后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