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瓮安经济开发区项目经理部
施工用建材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YC-CGJH-2412-1955
本次招标项目瓮安经济开发区项目经理部,寻求一定垫资能力供应商,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承包人为:瓮安经济开发区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工程需要的彩钢房采购已具备施工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1. 采购内容详见询价单及技术规格书:
2. 需要供应商现场测量按照图纸施工设计,按照现场实际要求报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断桥铝合金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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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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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买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
2、结算与付款
2.1采用固定价格结算
2.1.1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95%,剩余5%完工验收合格1年内支付。
2.1.2每月下旬,买方按月和卖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货款结算前,卖方需向买方提供下列文件,文件全部送达买方后十日内双方办理结算手续。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2)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2.1.3买方收到2.1.2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作为支付的依据,每月结算时,买方将扣留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并在工程完工卖方支付该批物资价值95%的货款,质保期满再支付剩余5%质量保证金。合同物资的质量保证期为每批合同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的180内天。
2.1.4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无息支付给卖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合同物资的质量保证期为每批合同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的180天 。
2.1.5当期货物当期结算,否则买方有权拒绝结算卖方非当期票据。
2.2 质量要求:
2.2.1合同下交付的合同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2供货过程中验收不合格时重新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无条件退货,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2.3 提供合格证及原材料检验材质单
3、采购文件获取:
时间: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2日前可登录(铁建云链平台)htps://purportal.crccep.com获取相关询价文件,收到我单位询价采购文件请于2025年6月3日下午15:00前登录(铁建云链平台)******速参与报价。
4、报价文件递交:
4.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日20时00分。
4.2报价人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线上递交地址为: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报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有限公司瓮安经济开发区项目部
联系人:陈欣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