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巩留县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第一至第二合同段)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巩留县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巩留******委员会以巩发改基字【2025】1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巩留县******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一至第二合同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库尔德宁镇、吉尔格朗乡、东买里镇、阿尕尔森镇;
建设规模:第一合同段:库尔德宁镇修建道路长度为2.957km,吉尔格朗乡修建道路长度为2.464km,东买里镇修建道路长度为10.136km;第二合同段:阿尕尔森镇修建道路长30.095km;道路等级为公路四级(详细数据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2025年07月22日开工,2025年11月30日完工,总工期132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公告划分为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和涵洞工程、平面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建设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合同段号 |
工程名称 |
技术标准 |
建设里程(km) |
主要工作内容 |
伊犁州巩留县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第一合同段(库尔德宁镇、吉尔格朗乡、东买里镇) |
库尔德宁镇 |
四级 |
2.957 |
包括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和涵洞工程、平面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建设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
吉尔格朗乡 |
2.464 |
|||
东买里镇 |
10.136 |
|||
伊犁州巩留县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第二合同段(阿尕尔森镇) |
阿尕尔森镇 |
四级 |
30.09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本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2日至2025年06月26日;
4.2获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15日12时30分,投标人应于上述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
5.3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系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伊犁州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可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5(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5日12:30
6.2 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6.3 开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农村局
地 址:巩留县
邮政编码:835400
联 系 人:赵亮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吉林路999号鸿泰康城2号楼3楼
邮政编码:835000
联 系 人:郑香君、陈瑞雪
电 话:******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①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2.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注: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1项。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1.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段长度不小于20公里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任务(不包括大中修项目及安防工程)。 |
注: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3.5.2 项。
2.上述业绩要求不包括其分包的业绩或作为联合体完成的业绩。
3.对于在同一个项目中同时获得的两个监理合同段,视为两个不同的业绩。
4.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使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如未提供有效的企业变更批件,否则其业绩不予计算。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①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
1 |
1.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JGZ)及以上资格(于2010年及以前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还应持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3.八年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历,至少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任务(不包括大中修项目及安防工程)。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注:1.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3.5.4项。
2.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且身体健康、适应野外工作;
3.“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等)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具社保缴费证明的时间须在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后。(注:退休返聘人员符合要求不提供社保证明,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务合同。)
4.“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5.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
6.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招标公告附件二: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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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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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 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 标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5 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00分 主要人员:25.00分 业绩:20.00分 履约信誉:10.0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0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 3 名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 ,作为评标基准价,下浮范围:。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 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 ******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 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 留 2位小数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 因素 权重 分 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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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技术 建议书 |
35.00 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 案)和措施 |
10.0 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合理得8~10分,欠缺者得 6~8 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 与难点分析 |
5.0 分 |
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合理得4~5分,欠缺者得 3~4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3.0 分 |
对本工程的建议合理得2.4~3 分, 欠缺者得1.8~2.4分。 |
|||||
监理工作程序 |
5.0 分 |
监理工作程序合理得4~5分,欠缺者得 3~4 分。 |
|||||
工程概述、监理工作范 围 |
2.0 分 |
工程概述、监理工作范围描述合理得1.6~2 分,欠缺者得1.2~1.6分。 |
|||||
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 员安排 |
5.0 分 |
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合理得4~5分,欠缺者得3~4 分。 |
|||||
监理仪器、设备和设施 的配备 |
5.0 分 |
监理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合理得4~5分,欠缺者得3~4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00 分 |
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 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 绩 |
25.0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 25 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0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 E 1;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 100× E 2。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E2,但 E1 应大于 E2 |
||||
2.2.4(4) |
其 他 因 素 |
业 绩 |
20.00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20.0 分 |
企业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 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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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 约 信 誉 |
10.00分 |
投标人的信誉 |
10.0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 10 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 |
1.评标方法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按******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 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委员************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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