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址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学院平顶山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址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编号:【平公资建******号】
3.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7月30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或经济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分公司缴纳社保也可);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以咨询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当业绩资料无法体现业绩关键信息时也可提供合同相对方出具的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或报告,截图或报告须显示股东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现变更为:
3.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分公司缴纳社保也可);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以咨询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当业绩资料无法体现业绩关键信息时也可提供合同相对方出具的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或报告,截图或报告须显示股东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4.1.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3.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时间:2025年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5.1.时间:2025年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5年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先变更为:
6.1时间:2025年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23时59分前
现变更为:
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23时59分前
招标文件与本变更公告不一致时,以本次变更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2.******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夏耘路与滍阳路交叉口东北角平发产业孵化新城23栋
联系人:穆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27楼
联系方式:安先生、翟女士
电话:0371-******
邮箱:******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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