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海宁市长安镇兴城村土地全域整治项目四期室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长安镇兴城村土地全域整治项目四期室外景观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长安镇兴城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宁市长安镇兴城村;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兴城村四期室外:绿化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乔灌木及色带种植面积约3937m2;新建花岗岩侧石约2208m,口袋公园景观提升,新建景观特色坐凳、景墙、亲水平台、河埠提升、亮化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合同估算价:约150万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项目主管或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8月27日至 2025年9月5日下午15:30时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TPBidder/memberLogin) ”自主报名。(未领取 CA 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 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col/col******50/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长安镇兴城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兴城村 地 址:海宁市******街道经都四路恒力大厦9楼
邮 编: / 邮 编:314400
联 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施先生
电 话: // 电 话:0573-******
监督部门:海宁市长安镇招标采购中心
地 ******服务中心1号楼
联 系 人:邱女士
电 话:0573-******
2025 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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