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采油一厂塔河油田托甫台区块奥陶系油藏2025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采油一厂塔河油田托甫台区块奥陶系油藏2025年产能建设工程
建设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①涉及3口新井和1口侧钻井,新井井名为TP362、TP363和TP364H,侧钻井为TP2CH2,总进尺2.352万米,动用地质储量101万吨,单井日产油能力约17~27.5吨,②新建集输管线11.84km,TP362至TP364阀组站8.3km,TP363至TP364阀组站0.8km,TP364H至TP364阀组站0.1km,TP2CH2至TP364阀组站2.64km,③配套建设电力、通信、自控等工程,项目总投资14897.45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蒋总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51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农世纪城23号楼四单元302室。
环评单位联系人:许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准备阶段:这是第一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重点,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正式工作阶段:这是第二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基础资料搜集,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报告书编制阶段:这是第三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进行建设项目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通过现状评价明确现有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通过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明确各主要污染物源强,并提出相应的减缓污染影响的措施;对拟建项目的污染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对项目选址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进行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