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重点镇雨污分流二期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603G******3001
1.招标条件
******改革局关于虎林市重点镇雨污分流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虎发改〔【2025】37号),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虎林市重点镇雨污分流二期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虎林市。
2.3建设规模:新建排水管道总长度8814m,管径d300-d2000mm。其中迎春镇新建排水管道2449m,管径d300-d1600-B×H=3600x1700mm;东方红镇新建排水管道5900m,管径d300-d
2000mm;虎头镇新建排水管道465m,管径d300-d1400-B×H=800x800mm。合流管道清淤总长度27922m,管径d300-d2000mm,其中迎春镇合流管道清淤13120m,管径d400-d2000mm;东方红镇合流管道清淤14872m,管径d300-d2000mm。迎春镇穿铁1处。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本项目工期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总工期417日历天;工期仅用于编制投标文件,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工程造价咨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工程监理:监理服务周期为施工期及保修期;
工程测绘: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测量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工程勘察: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地址勘察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工程设计:在收到完整的前期资料后,7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和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包含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的义务,完成工程测绘、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程规划设计,具体如下(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咨询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工作内容(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咨询项目管理的义务,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招投标服务、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管理、结算管理、决算管理及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其中本项目施工图审查、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由全过程项目管理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另行委托。
(2)工程监理: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工程测绘:工程测量;
(4)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
(5)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6)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竣工结算审计;
(7)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由全过程项目管理单位另行委托);
(8)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由全过程项目管理单位另行委托)。
(9)工程规划设计:工程规划设计(由全过程项目管理单位另行委托)。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31.3万元(其中包含:工程测绘50万元,工程勘察25万元,工程设计115.2万元,工程造价咨询9.8万元,项目管理(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121万元,工程规划设计10.3万元,施工图审查8万元,工程监理84万元,竣工财务决算审计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以下条件:
(1)全过程项目管理: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2)工程造价: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工程监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工程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5)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6)工程测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6家,任意一方应具备上述至少一项资质(资格)并在资质(资格)范围内承担本项目上述相应咨询任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办理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所有人员要求证书有效,其中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应证企相符。同时,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条形码、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其中一项,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3.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可兼职项目管理、监理、造价其中一项负责人)
3.3.4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分级前办理的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也予以认可)。
3.3.5工程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执业资格;
3.3.6工程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注册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
3.3.7工程测绘负责人1人: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缴纳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符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须提供劳务合同及聘书。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3.4.1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除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外,其他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是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需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满足最低配备标准: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1人(必须满足最低配置)。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
3.4.2.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根据相关制度规范以及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自行配备。
3.5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2年01月至2025年09******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4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核查结果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情形将作为否决条款。[开标当天以评标专家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进行查询的结果为准](仅限建筑业及监理企业)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不配合管理,人员不到场等违法行为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主体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处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指南、《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0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04日9时00分。
7.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BidOpening),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92号)。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要求,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办公室举报电话:0467-******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办公室
电话:0467-******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51号龙马公寓5-6层6号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