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KLH-******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岚皋县老城北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标代理及预算编制单位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项目名称和合同包名称
更正原因:项目名称和合同包名称有误
更正内容:
原公告第一、二、三项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LH-******001
项目名称:岚皋县老城北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代理机构及预算编制单位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老城北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代理机构及预算编制单位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3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0000.00元
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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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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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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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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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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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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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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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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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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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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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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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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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老城北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代理机构及预算编制单位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老城北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代理机构及预算编制单位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报告:提供20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8))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前2024年8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更正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LH-******001
项目名称:岚皋县老城北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标代理及预算编制单位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老城北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标代理及预算编制单位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3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0,000.00元
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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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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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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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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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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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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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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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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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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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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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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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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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老城北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标代理及预算编制单位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老城北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标代理及预算编制单位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报告:提供20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8))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前2024年8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9)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建设局
地址:岚皋县河滨大道1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978号3栋1单元7层73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