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第八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SG0105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城区******农村局以《关于双城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5】36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八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城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
2.2建设地点:项目区建设地点位于韩甸镇、金城乡、胜丰镇。共涉及3个乡镇 22 个行政村。
2.3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20.4万亩(水田2.43万亩,旱田17.97万亩),其中:新建16.4万亩,改造提升4万亩。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20日,总工期53日历天(注:上述计划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附条文说明)》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九个标段。
(1)第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格田改造工程和旱田低洼地回填平整工程;本项目规划水田格田改造面积10606.13亩。其中新建区1299.27亩,改造提升区9306.86亩;本项目规划低洼地块客土回填799.38亩,其中新建区571.44亩,改造提升区227.94亩。建设地点为韩甸镇、胜丰镇、金城乡。
(2)第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障碍层消除工程;障碍层消除总面积53745.36亩,其中新建区46203.89亩,改造区7541.47亩。建设地点为韩甸镇、胜丰镇、金城乡。
(3)第三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农田地力提升工程;规划农田地力提升工程总面积50160.98亩,其中新建区面积31781.89亩,改造区18379.09亩。建设地点为韩甸镇、胜丰镇。
(4)第四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田间末级路(砂石路);本次规划间道末级路工程修缮道路231条,总长137.81km,全部为砂石路。其中新建区道路164条,总长98.22km,改造提升区67条,长39.59km。建设地点为韩甸镇、胜丰镇、金城乡。
(5)第五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田间道路工程(水泥路);韩甸镇本次规划间道路工程修缮道路32条,总长24.16km,均为生产路(水泥路),其中新建区25条,长20.31km,改造提升区7条,长3.85km。建设地点为韩甸镇。
(6)第六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田间道路工程(水泥路);胜丰镇本次规划间道路工程修缮道路7条,总长7.60km。其中机耕路(水泥路)3条,4.10公里,生产路(水泥路)4条,3.50公里;其中新建区2条,长1.58km,改造提升区5条,长6.02km。建设地点为胜丰镇。
(7)第七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田间道路工程(水泥路);金城乡本次规划间道路工程修缮道路18条,总长9.22km。其中机耕路(水泥路)3条,2.33公里,生产路(水泥路)15条,6.89公里;全部在新建区。建设地点为金城乡。
(8)第八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农田电力工程;本次规划新增输配电线路 10kV 高压线电缆线路亘长8.577km ,高压线电缆总长度8.909km。布置 0.4kV 低压线电缆线路亘长6.04km ,低压线电缆总长度6.50km。共新增变压器 16座,检查井12座,全部在新建片区。主要为柴油井配电。建设地点为胜丰镇、金城乡。
(9)第九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其它零星工程;高压电缆沟铺砂、盖保护板(砖)65025米,需与第二批电力施工单位协调配合实施。其中新建区53117米,改造区11908米。建设地点为韩甸镇、胜丰镇、金城乡。
2.8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23,154,832.06元;
第二标段:54,285,999.13元;
第三标段:36,381,965.46元;
第四标段:59,308,796.83元;
第五标段:31,422,795.65元;
第六标段:10,610,703.29元;
第七标段:11,698,333.82元;
第八标段:4,482,374.76元;
第九标段:2,810,380.5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八标段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能源相关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及级别应为承装三级及其以上),如过渡期间投标人未按“国能发资质【2025】44号”完成换证的,投标人应提供能源相关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及级别应为承装五级及其以上,投标人应对“新证”或“旧证”情况进行说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第八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07月至2025年09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3第八标段管理机构其他成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须提供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须提供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均应证企相符
3.4信誉要求
(******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提供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未被列入犯行贿罪的情形的网页截图),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文件规定,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允许兼投,投标人只可就九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28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08时3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时间
7.1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
7.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08时30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 督 ******农村局
联 系 人:赵忠岩
联系电话:0451-******
招 标 ******服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双城区发达路福瑞家园二期四号楼25号商服
联 系 人:贾振兴
联系电话:0451-******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外滩1898A8栋2单元1201号
联 系 人:孟令维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