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水益阳至芦林潭二级航道建设工程土建七标
(锚地管理区及航道管理处站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遗的通知
(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资水益阳至芦林潭二级航道建设工程土建七标(锚地管理区及航道管理处站房工程)施工(YLHD-TJ07)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招标人发出补遗文件第1号。本补遗书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影响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1.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委员会关于资水益阳至芦林檀二级航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委员会关于资水益阳至芦林潭二级航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因机器管系统生成招标文件问题,第一章招标公告4.1第(4)条修改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 款要求”。
3.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6.2.2第(4)条修改为“承包人发生第16.2.1(3)目和第16.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①对于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按20万元/人·次扣除违约金;②对于更换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发包人将按10万元/人·次扣除违约金”。
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同步修改,其他内容不变。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